疫情期间“不打烊” 明水法院通过微信平台成功调解一起案件 作者:刘路路 发布时间:2020-02-12 16:04:48
春节过后,鉴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形势较为严峻,为防止人员集中造成疫情交叉传播,明水法院对部分案件的庭审进行了延期。如何在这个特殊时期,做到防控疫情和司法服务工作“两不误”,依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。
明水法院一直以来着力建设的“微平台”在关键时刻助力法官解决了这个难题。在一起承揽合同案件纠纷中,主审法官王玲通过电话沟通发现双方当事人都有调解意愿,于是通过微信线上沟通,在多方“不见面”的情况下成功调解该起案件。

在原告夏某某与被告周某某承揽合同纠纷一案中,开庭时间原定于2020年2月12日。2月10日上午,主审法官王玲分别与双方当事人电话联系,说明疫情期间法院延期审理的原因,并了解案件事实,指导双方举证,最后询问双方对案件的具体想法。原、被告双方在电话中,对法院及法院工作人员的工作均表示理解。王玲察觉到双方都有一定的调解意愿,以此为契机,在电话沟通过程中询问当事人双方的微信号码,加原、被告微信好友。
调解的意向有了,但如何确认调解协议文本呢?疫情当下,传统的现场调解、多次邮寄交换文件等做法显然已不适用,王玲在分别详细询问双方意见之后,与书记员、当事人共同建立了微信群,通过群聊的方式进行案件调解。在两个小时的调解过程中,经过对问题交换意见,被告认为原告主张部分事实不实,后续的调解中双方未能谈拢。

2月11日,王玲法官再次拨打双方当事人电话,分别微信呼叫原、被告,劝说双方都冷静一下,不要急于决定,双方在抗击疫情的特殊时期应以和为贵、换位思考。原、被告双方在多次电话、微信沟通、调解下,最终通过微信平台,商定还款计划、达成调解协议。案件顺利调解结案。

控疫情,重任在肩;办好案,更显担当。为了不让疫情阻却公平正义的脚步,明水法院将借助司法科技力量,积极引导当事人优先通过网络平台开展诉讼活动,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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