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水县人民法院
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服务公告
为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和上级党委、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,做好疫情防控工作,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流动,切实保障诉讼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,现就疫情防控期间明水法院各项诉讼服务工作告知如下:
一、 疫情防控期间,最高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和信访接待场所已经暂时关闭,本院根据疫情防控需要也暂时关闭上述场所,恢复接待时间另行通知。
二、 当事人需要申请立案或其他诉讼服务的,请通过黑龙江省人民法院诉讼服务网或者手机微信小程序“黑龙江移动微法院”进行办理,具体操作步骤可以参阅本院1月29日微信公众号文章《战“疫”期间打官司 网上立案更安全》关于网上立案的相关内容。
三、 同意电子送达的当事人,请注意查收电子送达邮件并及时反馈。
四、 需要提交诉讼材料的当事人,请尽量采用邮寄方式提交,或联系主审法官或法官助理申请延期提交。
五、 原定于2月9日前开庭案件均延期审理,新的排期开庭时间将另行通知各方当事人。
2月3日起,如需咨询相关事项,请通过拨打12368诉讼服务热线联系诉讼服务中心工作人员。
立案服务联系电话:0455-6220817
信访服务联系电话:18697083969
明水县人民法院
2020年2月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