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期明水法院受理了两起民间借贷案件。接到案件的王玲法官翻阅卷宗发现两起案件被告相同,想必案件当事人之间有联系。于是主动拨通原、被告的电话了解案情。通过电话王玲法官了解到原、被告本是亲属关系,但却因为此借款多次发生冲突,迫不得已诉至法院。法官向原、被告阐明由于疫情原因开庭审理的利弊,又鉴于原、被告亲属关系,劝说双方达成调解协议。通过短信、网络与双方当事人沟通。
虽然疫情影响了办案条件,但必要的诉讼程序一样也不能少,首先告知双方本案主审法官以及书记员,并释明原、被告所享有的诉权。其次向双方阐明调解程序以及调解的效力。法官充分的询问了原告的诉请,听取被告意见。调解中原告坚持表明要求被告先偿还50 000元,剩余借款同意给被告一段缓冲时间。被告表示自己现在没钱,凑不足50 000元,调解陷入了僵局。紧接着主审法官做被告工作,同时劝说原告给被告留出时间筹集现金,并对第一批还款金额再行商议。在调解过程中,原、被告看到了法院工作的细致,理解了法官为促成双方和解所做的耐心工作,均表示同意让一步。最终确定先期偿还现金30 000元,剩余款项拟定还款计划。
2020年4月24日,被告带着现金来到法院请求和解。根据双方的陈述,办案法官王玲、书记员运红丹提前拟好调解笔录,通知双方当事人做好防护措施后来到法院门前确认调解内容,并将调解笔录宣读给原、被告双方。在双方确认调解笔录内容的情形下,制作并向双方当事人送达了民事调解书,被告当即向原告履行了30 000元给付义务。原、被告均表示,没有想到疫情期间案件还能解决的这么快、这么好,双方原本紧张的亲属关系也得以缓解。
抗击疫情、诉讼不停。战役期间,明水法院将在减少与当事人见面的情况下,时刻为当事人提供优质、高效、便捷的司法服务。在保证程序无瑕疵的同时,实现“疫情”期间高效率结案的脚步不停歇。